法院移付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辦法 第3條 法規:法院移付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3條 法院裁定移付調解後,應即將裁定正本連同當事人書狀影本移送調解委員會。必要時得移送筆錄及其他相關訴訟資料影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