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第20條 法規: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二章 法人登記 第20條 法人登記,應依聲請為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聲請登記,應具聲請書。由聲請人或其非訟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前項非訟代理人,應附具委任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