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第16條 法規: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二章 法人登記 第16條 登記之法人名稱,應標明其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法人不得以其董事會或其他內部組織之名義,為其登記之名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