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事訴訟卷宗滅失案件處理法 第10條 法規:民刑事訴訟卷宗滅失案件處理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10條 依調解程序、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死亡宣告程序及禁治產宣告程序進行之事件而無聲請書狀者,應命補提聲請書狀,依各該程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