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組織法 第14條 法規:懲戒法院組織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14條 審判長於法庭之開閉及審理訴訟,有指揮之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