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 第58條 法規:法院組織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五章 檢察機關 第58條 各級法院及分院對應設置檢察署及檢察分署。前項所稱檢察署,分下列三級:一、地方檢察署。二、高等檢察署。三、最高檢察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