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評鑑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3條 法規:法官評鑑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13條 本會辦理事務所需經費,由司法院編列預算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