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91條 法規: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十五章 法警 第91條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各置法警若干人,其管理辦法及執行職務注意事項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