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15-3條 法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類別:立法 第二章 之一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第15-3條 總統應於立法院聽取國情報告日前三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委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