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 第6條 法規: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 類別:立法 第6條 召集委員之選舉,於各委員會依法定程序開會後,方得舉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