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第7條 法規: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類別:行政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黨產目 第7條 本會對於舉發人之姓名、年齡、住居所等足資識別身分之特徵及舉發內容等資料,應予保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