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損害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核子損害賠償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相關法規 核子損害賠償法母法 第5條 核子設施經營者繳存前條第一項保證金所產生之孳息,就保證金結算淨額超出核定應繳存金額部分,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可後,得予提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