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9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9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消防防護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消防工作之組織、管理、消防能力評估、相關單位之消防及救護支援事項。二、火災災害分析與影響評估、火警偵測、防火設計及措施。三、有關防火與消防設備之佈置、測試、維護、人員訓練及相關紀錄之保存。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並發布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