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5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5條 第二條第三款裝填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組織分工、人員資格及訓練。二、實施程序及時程。三、輻射偵測儀器配置及輻射防護措施。四、裝填期間圍阻體完整性之評估。五、裝填期間應注意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