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器冷卻水補水系統之設計,應能防範冷卻水壓力邊界發生小破口造成之損害。
反應器冷卻水補水系統於下列狀況下,應能確保符合核子燃料設計限值:
一、反應器冷卻水壓力邊界洩漏。
二、小管路斷裂。
三、冷卻水壓力邊界之小組件破裂。
反應器冷卻水補水系統之設計,應確保於僅有廠內或廠外電力系統時,利用反應器正常運轉時之冷卻水管路、泵及閥,仍能達成其安全功能。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1條
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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