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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反應器冷卻水壓力邊界之組件,其設計、製造、安裝及測試,應儘可能符合最高品質標準。
反應器冷卻水系統應具有洩漏偵測裝置,並應儘可能具有辨認洩漏位置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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