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顧問遴聘及集會辦法 第7條 法規: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顧問遴聘及集會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組織目 第7條 本會顧問於任期內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經主任委員同意者,應予解聘:一、利用職務上持有、知悉之消息,以圖自己或他人之不正利益。二、與團體或個人從事不法利益交易活動。三、從事各項法律禁止或限制之行為,經查證屬實。四、其他有損本會聲譽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