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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以召集人為主席。
召集人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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