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事故調查法 第19條 法規:運輸事故調查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航空目 第二章 運輸事故之調查 第19條 運安會專案調查小組得委託檢察機關,或國內外獨立專業機關(構)、法人團體,就與運具運作有關人員及乘客之死因,及酒精、藥物或毒物之使用狀況,進行解剖、檢驗、檢測及其他相關資料蒐集工作。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