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運輸事故調查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運安會於調查中得知或疑有非法干預運行之情事者,應即通知國內外之各有關權責機關,並得就有關運輸事故部分,協助有關權責機關調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