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功率射頻電機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低功率射頻電機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第4條 申請型式認證審驗之低功率射頻電機屬系列產品者,其審驗費減半收費。前項所稱系列產品,係指電信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二條所定之系列產品。 本條定義的名詞 系列產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