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 第6條 法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第6條 受影響事業申請補貼應檢附之文件及受理補貼申請期間,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