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6條 法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第6條 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會得指定執行單位推動計畫,不受第九條之限制:一、經行政院核定或本會委員會議審議屬重大特殊且具時效性之計畫。二、第五條所列經費來源之編列、申請或取得時已載明補助對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