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9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第9條 依第四條規定審查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應審酌下列事項:一、是否提供成本分析資料。二、預估頻道授權金額及收取之上架費用之合理性。三、繳費方式是否便利多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