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法規: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21條 節目中繼電臺之技術標準、器材規範及干擾處理原則,本辦法未規定者,得依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國際電信公約及國際無線電規則等有關電信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