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14條 廣播電視業者間使用轉播車作現場轉播時,應自行協調使用頻率,以避免相互干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