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17條 法規: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四章 使用限制與安全規定 第17條 為維護公眾安全,架設地球電臺天線及其相關設備時,應予妥善固定,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且須符合主管機關所定衛星廣播電視地球電臺審驗技術規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