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第5-1條 法規: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5-1條 設置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提供民眾共同收視,且未收取收視費用者,應檢附申請書經本會專案核准後,得不受第五條及第十條限制。前項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住址。二、申請服務之區域(附詳圖或含有地址之名冊)。三、服務區域用戶預估數。四、經費來源、維運方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