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2條 法規: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2條 電信線路之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但當事人另有協議者,依其協議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