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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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條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或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網際網路接取業務者,以優惠…
- 第15條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連接網際網路時,得自行選擇合法之經營者,提供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
- 第16條主管機關應於實施年度前一年十二月一日前,訂定公告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之優惠補助金額。前項優惠補助之項目,以市內數據電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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