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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船舶之遇險、緊急及安全通信,其使用之無線電頻率及通信作業,應依船舶無線電臺通信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前項船舶無線電臺通信作業要點由主管機關訂定並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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