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46條 法規: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三章 分離會計 › 第四節 資金成本計算原則 第46條 經營者之資金成本率應反映其投入資金之機會成本。經營多種電信業務者,應依個別業務財務風險及營運風險,分別計算各種業務之資金成本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