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法規: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四章 使用資格、管理與限制 第22條 設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網路設置核准:一、未依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設置網路。二、頻率使用證明經數位發展部廢止或屆期未重新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