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4條

經營者所經營之固定通信網路,其客戶服務品質及網路性能服務品質,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服務品質規範。
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進行評鑑,並得定期公告各經營者服務品質之評鑑報告。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