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33-1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五章 系統查驗及工程評鑑 第33-1條 訂戶引進線載波入侵雜訊比之查驗:一、經訂戶申訴訊號品質不良。二、中央主管機關基於保障訂戶權益認定其必要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