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38條 法規: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二章 分離會計 › 第四節 資金成本計算原則 第38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之資金成本率應反映其投入資金之機會成本。經營多種電信服務者,應依個別服務財務風險及營運風險,分別計算各種服務之資金成本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