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 第15條 法規: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第15條 同一聯合行為案件申請免除或減輕罰鍰之事業有多數時,依其申請時點排定其申請順位。前項申請時點,以書面提出申請之情形,指主管機關收受事業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規定提出申請之時點;以口頭提出申請之情形,指申請人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規定於陳述紀錄簽名確認之時點。事業得於提出申請時,請求主管機關製發書面之收據,並載明收受日期及時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