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保護機構每年編造次年預算報告,於十月底前,由董事會審定後報本會備查。
保護機構每年編造當年決算報告,於當年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審定後,連同會計師查核報告一併報本會備查。
前二項資料應以適當方式主動公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