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29條 法規: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第三章 外匯業務之經營管理分則 › 第一節 涉及外匯之證券相關業務 › 第五款 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 第29條 證券業辦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除備文檢附第七條之書件外,並應檢附營業計畫書(包括業務簡介、作業流程及風險管理),向本行申請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