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第5條 法規: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第5條 儲值款項應提準備額之計算,應就儲值款項折算為等值新臺幣後,每月日平均額超過新臺幣一百億元部分,依新臺幣及外幣儲值款項日平均額之比率,分別乘以前條所定之繳存比率,並依計算產生之合計數,以新臺幣繳存準備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