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第五條之財團法人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送本行備查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之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預算書表格式(如附件一)及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決算書表格式(如附件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