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45條 法規: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第五章 退休、撫卹及資遣 第45條 本行職員之資遣,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其資遣費給與基準,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以前之任職年資,依其當時比照之法令規定計算。二、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一日以後之任職年資,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