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29條
本法規已於 2021-02-1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9條
主計總處根據各類歲入、歲出預算,連同融資性收支之安排及對司法院主管概算之加註意見,彙整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提報行政院會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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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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