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各機關於列席立法院說明其預算內容時,對有關以前年度計畫及預算執行績效與本年度計畫及預算配合編列情形等,應事先充分準備資料,對於重大項目,並應製備圖表,予以配合分析說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