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29條 法規: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土地管理目 第三章 土地開發、利用及保育 第29條 依前條租用之原住民保留地,不得轉租或由他人受讓其權利。違反前項規定者,應終止租約收回土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