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法規: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第2條 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以下簡稱共同基金)之設置與其收支、保管及運用,應以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之文化保護及發展為目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