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法規: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第13條 管理委員會應於每年年終造具收支表冊,公布周知,並送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