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共同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歸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