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第3條 法規: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組織目 第3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一、綜合企劃組。二、藝術展演組。三、文化推廣組。四、人事室。五、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