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藝術展演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家級原住民族樂舞團與場域之設置規劃、推動及管理。二、原住民族音樂舞蹈與民俗活動之研究、編導策劃及演出。三、原住民族文化藝術、工藝人才之培訓、輔導、交流及發展。四、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數位化、加值設計及運用推廣。五、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傳統建築、原住民族生活形態與藝術工藝展示、管理維護及研究。六、原住民族藝文活動資訊之蒐集、管理及服務。七、其他有關藝術展演事項。